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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工地代表制度

作者: 佚名   审核人:    文章来源: 本站原创    发布时间: 2018-04-10

为了使校内各建设项目的管理更加有序,做到分工明确,责任落实。特实行工程项目负责人及工地代表制度。

1.对学校的重要工程和大型工程项目,可成立工程项目组,项目组人数可根据项目大小,由3-5人组成,并明确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分工。对于一般项目,可只设工地代表。

2.工程项目负责人(或工地代表)必须严格按基建程序办事,认真执行基本建设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、条例和规程,积极履行工作岗位职责。参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管理的全过程,对工程项目的质量、工期、造价负全部责任。

3.协助做好工程立项、项目申报、设计委托、地质勘探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三通一平、开工前审计、编制预算、施工队伍考察、工程招标、开工报告等前期工作,保证工程顺利开工。

4.切实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,协调相关矛盾,督促、检查项目监理人员是否按合同约定和监理规划履行监理职责及义务,督促并协同监理人员做好设备、材料验收,对监理公司的工作负有日常检查的责任;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文明施工、安全施工,遵守学院有关规章,不乱搭临时设施,不乱堆放建筑材料,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、有序、工完场清。

5.认真履行合同所约定甲方代表的责任和义务,积极参加每周工程例会,掌握现场全面情况,确保工程按质按量顺利进行。

6.严格执行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等文件法规,切实做好工程全过程质量监控,坚持高标准、严要求,把好质量关。及时准确做好施工过程中材料检验、施工工序验收签证,隐蔽项目验收记录,梁、柱、基础浇筑必须组织跟班检查监督。坚持不合格材料坚决不用,不符合施工质量要求的坚决返工,不留隐患,发现问题及时作出更改措施方案,一般问题报分管处长审批后实施。重大问题由处长召开处务会议讨论并报分管院长批准后实施。

7.对设计确需变更和重要事项签证,应按制度和程序办理有关手续后实施。

8.严格掌握工程造价,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努力节约基建经费。做好预(决)算编制和初审工作,协助有关部门搞好预(决)算的审核、审计工作。

9.组织好建设工程,档案预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,做好工程移交。按规定及时搜集工程资料立卷归档,做好工程竣工书面总结报告。

10.定期向处长汇报工作,同时注意与其他基建人员的交流,齐心协力做好工作。

11.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