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建工程合同签订权公示
职权名称
工程合同签订权
行使主体
基建规划处
风险等级
一级
职权依据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
3.《盐城工学院合同管理办法》
条件标准
基建规划处所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材料或有关设备采购、技术咨询与服务等合同及其他合同的的起草及签订、备案。
所需材料
1.相关项目招标文件
2.相关项目投标文件
3.竞争性谈判、商谈记录文件
4.相关会议纪要文件
基本
程序
流程
1.设计、勘察、监理等项目服务类合同;
2.项目施工合同;
3.甲方分包工程合同(含材料与设备采购合同);
4.材料和设备采购合同。
学校招标,综合管理科起草合同;公开招标,招标代理公司起草合同,相关科室配合,由基建规划处副处长初审,监察、审计、财务、总会计师办公室、基建规划处负责人共同签审后,按规定签定合同。
公示方式
监督电话
88298501
附件
《基建工程合同签订流程图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