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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建合同签订权公示

作者: 佚名   审核人:    文章来源: 本站原创    发布时间: 2018-04-10

基建工程合同签订权公示

职权名称

工程合同签订权

行使主体

基建规划处

风险等级

一级

职权依据
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
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

3.《盐城工学院合同管理办法》

条件标准

基建规划处所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材料或有关设备采购、技术咨询与服务等合同及其他合同的的起草及签订、备案。

所需材料

1.相关项目招标文件

2.相关项目投标文件

3.竞争性谈判、商谈记录文件

4.相关会议纪要文件

基本

程序

流程

1.设计、勘察、监理等项目服务类合同;

2.项目施工合同;

3.甲方分包工程合同(含材料与设备采购合同);

4.材料和设备采购合同。

学校招标,综合管理科起草合同;公开招标,招标代理公司起草合同,相关科室配合,由基建规划处副处长初审,监察、审计、财务、总会计师办公室、基建规划处负责人共同签审后,按规定签定合同。

公示方式

监督电话

88298501

附件

《基建工程合同签订流程图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