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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招标权公示

作者: 佚名   审核人:    文章来源: 本站原创    发布时间: 2018-04-10

项目招标权公示

职权名称

项目招标签订权

行使主体

基建规划处

风险等级

一级

职权依据

1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及其实施条例

2.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投标法》

3.《盐城工学院建设工程项目招标议标工作实施办法》

条件标准

基建规划处所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、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材料或有关设备采购、技术咨询与服务等项目。

所需材料

1.相关项目立项材料

2.相关项目招、投标文件

3.招标评审记录文件

基本

程序

流程

1.立项文件;

2.招标公告;

3.招投标文件;

4.评标委员会记录;

5.招标结果公示;

6.中标通知书发放。

学校招标,综合管理科起草招标文件,相关科室配合,由基建规划处副处长初审,监察、审计、财务、总会计师办公室、基建负责人会签;招标结论由评标委员会评审。

市场公开招标按盐城市招标办规定执行。

公示方式

监督电话

88298501

附件

《基建工程项目招标流程图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