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> 部门介绍 >> 工作职责 >> 正文

基建规划处副处长工作职责

作者: 佚名   审核人:    文章来源: 本站原创    发布时间: 2015-01-02

1.协助处长做好基建规划处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
2.侧重分管工程管理科的工作。

3.组织学校基本建设总体规划的制订和修订,组织编制和审查项目建议书、设计任务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。

4.负责新建工程项目的地基勘察、方案设计招标、单体工程项目的方案设计、初步设计、施工图设计的审查论证。

5.协助处长完成工程施工、监理、材料设备招标(议标)的组织工作以及投标单位的考察工作,负责组织投标单位答疑会。

6.负责组织设计、图纸会审会议,审定施工技术方案和措施。

7.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负责设计变更的审查和把关,主持工程技术专题会议,研究解决设计和施工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。

8.负责协调与基建工程项目施工招标(议标)工程量清单及标底编制有关的业务工作。

9.负责初审建设工程项目的有关合同和协议。

10.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的中间验收、专项验收、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。

11.完成所承担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。

12.完成校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