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主持基建规划处的日常管理工作。
2.侧重分管综合管理科的工作。
3.负责编制与报批学校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和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。
4.负责组织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、项日立项、撤批、报建工作。
5.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招标(议标)文件、评标办法、考察审查投标单位,严格按照制度和程序负责组织或授权主持招标(议标)过程中的有关会议。
6.参加招标管理部门组织的公开招标的评标工作,并及时向校领导汇报评标情况。
7.协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查建设工程合同、协议,严格按照授权范围、制度、程序在合同、协议上签字,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,在各个环节上尽可能地降低工程造价,把好工程造价关。
8.审核基建工程的票据,按照工程合同、订货合同、补充协议和用款计划,批签工程预付款、进度款和其它款项的付款意见,供分管校领导审批。
9.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审批本部门的日常工作报销票据。
10.负责起草本部门的重要文件、报告,审核上报的各类文件和报表。
11.负责督查建设工程项目各环节的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,把好工程质量关,杜绝质量和安全隐患。
12.负责组织本部门廉政建设教育,倡导“高效、优质、务实、廉洁”的部门工作作风。
13.负责本部门的年终考核和人员聘任工作。
14.积极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具体工作。
15.完成所承担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。
16.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