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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缮科工作职责

作者: 后勤基建处   审核人: 后勤基建处   文章来源: 后勤基建处    发布时间: 2024-09-02

1.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房屋修缮规定及学校拟定的房屋修缮办法。

2.负责全校基础设施、道路、门窗、下水管道的修建、房屋维修改造维修计划的制定工作。

3.负责学校小型维修项目的现场施工、质量监督和过程管理工作、工程验收、结算等各项工作。

4.负责学校零星维修工作的接报、派工、维修抽查、统计、结算等各项工作。

5.负责学校内基础设施、道路、门窗、下水管道的修建、维护。

6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